不同于后院的喧闹,前厅的大人们都正经危坐的听着范家兄弟对案件的分析。
范家兄弟在昨晚范老太太的提醒下,进行了延展性思考。
不单提出了,范家帮忙承担一部分家属的保护,而且还建议着:先行处理财物小的案件,让林员外补钱解决。
一是,可以逐步试探林家的底线;
二是,可以给自己这方争取多点时间,去州府申请人力,或者更高一层官员的援助;
待到范家兄弟说完,富奭淡淡的问道,“那林员外就是本分做生意的?”
包拯闻言,眉毛一挑,并没有出声。
范高沁摇着头,解释着,“这种人物,怎么可能本分做生意。他的庄上养了不少闲人,说是照顾各处生意,实际上做什么事情外人哪里知晓?此人在江宁州府的落魄读书人家,有不少姻亲。本县衙门里的公吏厮混得熟,手下庄客又多,就算没有什么亡命之徒,哪个敢去惹他?范二娘嫁的那个高邮军的人家,说不定还能帮林家关系通进本州的巡检!”
听了这话,包拯不由得皱起眉头,问道,“扬州巡检怎么会听高邮军的?”
富奭冷冷一笑,摸着下巴上的胡须道,“估计是内里的利益分配,各处串通一起而已。”
包拯点了点头,一时没有说话。
这林员外的情况,远比他一开始想的复杂!
就像现在,都查到林员外儿子的杀人案了,他家也就是派个管事出来。不说林员外,就连被告林栎都没有主动出现。
这明显就是,我不明着作对,可也别指望我配合!背地里,该干扰的依旧干扰!
当然,包拯并不知道更离谱的。
有些州县,这边把人抓到牢里去,那边就翻墙出来宿娼饮酒,肆无忌惮。
一州一县,才有几个官员?真正做事还是要靠本地的吏人。这些人跟地头混在一起,防不胜防。
《水浒》里面,宋江犯了事,到处有人包庇,不是后来犯了死罪,根本奈何不了他。
包拯父亲本来就一直做得是小官吏,知道这种事情极为棘手。
有些地方大户,把得罪自家的人,私自捉进牢里去,任他宰割,县衙便就像他家开的一样,县令都装不知道。
实际上,只要跟公吏勾结起来,官员也没有办法,想查也无从查起。大多数的地方都是如此。
包拯算好运的,能从范家能借几个随从,去查案。这些人县里没有关系,其他知县等官员连这个条件都没有。想查哪个人,一早消息就露了出去,各种假公文假人证做给你看,查无可查。
对于县衙来说,不是惊动州里的大案,一般的案子县中公吏都可以一手遮天。
县中几位官员,只是负责催缴粮税,维持地方治安而已。
手段厉害一些的公吏,把持一县事务,甚至号称为“立地知县”,不把官员放在眼里,并不是个别现象。
更加跋扈的,诬告、威胁上级,也不稀奇!
沉默了一会,包拯从袖中取出一张绢布,摊开放在桌上,低下头,默默看着绢布上画着的地图,思考着如何破局。
富奭站起来,走到桌边,看了一眼地图。伸出手指在地图上一点,对着包拯说,“这什么林员外,不管做什么起家的,现在手上最得益的就是酒牌了。不好查,不代表查不到!”
包拯见富奭指的河道,猛地站起身来。又抬头看了看着周围的人,仔细说道,
“这几天,我们除了安排人,去查清楚牙人和行会的情况。还要查清周围的民情。有多少势力人家,以什么为生,听命林员外的庄客闲汉多少。“
然后,点了范高霆,吩咐道,
“本官的主簿应该跟林家关系匪浅。四郎贤侄,你就跟主簿先去跟林家的管事探探口风,先稳住他!“
“我不好总在这里住着,那些以前的公文还留存在县衙,这些不查清楚,什么事情都不好做。下午,把范大娘的案先结案!”
范高霆一听,也明白,这是先结范大娘的案子,把范家摘出来。再去封存县衙的公文!至于人证被告,却是要慢慢处理了。
主簿正在房间里跟县尉聊天,接到范高霆带来的包知县的指令,也是楞了许久。心里根本想不透包拯的打算。
且不提,范高霆和主簿去跟林管事沟通范大娘案件。依旧停留在前厅的包拯还在继续安排着。
老五范高涯和范纯礼,带着他的折子和富弼的名帖,去州府找宋庠,并请通判杨庄支援。
包拯并不知道,林员外却比他早一天,去扬州疏通杨庄的路了。现在,送信和银子的人估计都快到扬州府了。
也不知道,杨庄先收了银子,再接到富弼相公名帖,这两个冲突的要求,会不会把他自己逼死~~
还没等到包拯继续安排,富奭突然插嘴道,
“这个田地的产量,和天长县官卖酒的量……”
突如其然来的一句话,似乎有点莫名其妙。
原来包拯这块绢布上的地图,是他自己根据村民报上来的数据,画的一个简单的示意图。
按地形,按村庄,不仅列明了田地亩数,还备注了田地等级。
因此,让一直管家的富奭,单是在旁边心算。就知道林家每年不卖粮,就那些收上来的粮食,酿酒。所出的酒的数量,远远高于天长县能消费的数量。
包青天不是万能的,数学不是他的强项。
在纸上算了许久,连每年的总粮数都没算出来,更何况他也不知道出酒的比例。
此时,只能依靠富奭的专业!
又担心出错,连连咨询道,
“辅之,可是无错?”
富奭的字是辅之,他不以为然的给包拯解释道,
“一酿用粗米二斛,得成酒六斛六斗。”
唐朝之前1斛=60kg,宋朝开始,1斛=30kg。
唐朝之前,斛为民间对石的俗称,1斛=1石,1石=10斗=120斤。
宋朝开始,改为1斛= 5斗,而1石= 2斛。
在苏、浙、皖的很多地方,1斛= 2斗5升。
而在宋朝,中等的田地亩产出米是2石到3石之间。
2石米,是4石稻谷,3石米,是6石稻谷。
按着这条数据,一推算,如果林家真的拿所有田里出产酿酒的话,那估计能把天长县给淹咯!
数量之巨大,也是把包拯吓了一跳!
他喃喃自语道,“每年给的酒曲都是定数,数量这么大,别的县也挪用不了………林家是私制酒曲了?!”
W(゚Д゚)w
果然是撑死胆大的!
在东京也就是那些达官贵人家私酿,一边送点给自家人喝,一边偷偷摸摸的售卖。
没想到小小的天长县,居然也有人敢私酿,还利用扑买的酒牌,偷卖。
林员外果然人情精熟,奸滑似鬼!
这一招走得多精妙!
你要说他卖的酒的数量和酒曲的数量不对,他可以说自家是掺了水。
最差最差的情况,就是补税而已!
除非,你们能活抓那个做酒曲的!还能让他招供!
连富奭这种老社会,都不得不说句,服气!
就在此时,昨天积极出外勤的县尉前来。
好惊悚,有木有!
这个超级躲闲之人,居然来了!
待到县尉进来,大家才明白他的目的。
人家是来邀功的!
昨天棺材是他带人挖的!
还硬抗了林家的无礼请求!
又危机之间,援救了知州的衙内!
━━( ̄ー ̄*|||━━
人至贱,才无敌呀!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配合夸奖他!
大家都是读书人,对着官家,彩虹屁都是断然放不出来。更别提县尉这种无耻之境……
顿时,场面尴尬起来。
这个时间段的包拯,还没有底气变身成大喷子!
虽然日后他会变成一个怼神!
据说,还能把口水飞喷到赵祯的袍子上!
连他过世之后,赵祯给他些的墓志铭都是,“包拯公而忘私,不邀阴幸也。”
老包的性格,有些跟寇准很像!
经常有评书和小说里面,把包拯和寇准混在一个年代说,还同朝为官!
然而,正史上,寇准在1023年就客死雷州了!
基本上就是赵祯一登基,寇准也over了。所以不存在他还参与了狸猫换太子的审理之类的事件!除非借尸还魂了~~~
┗|`O′|┛嗷~~
而且,包拯运气比寇准好多了!
虽然赵祯也是宠爱后宫各种美人,但是,比他老子赵恒能管住后院子,至少没出现过后宫某女出圣旨贬大臣的事情。
所以,包*新人*拯只能自己给自己救场,清咳了几声,略过之前县尉的自夸自擂,问起天长县里牙人和行会的一些基本情况。
县尉眼珠一转,心中认为这是要收拾林员外家了。连忙滔滔不绝的开始给林员外抖老底。
把林家发家史,和上河村林氏宗族的矛盾史,目前林家各式各样的生意都介绍了一遍。
又把他家的姻亲关系捋了个干净!
连怎么把酒牌扑买下来的故事,都抖落的一清二楚!
完全就是意料外的收获!
听得众人齐齐惊叹!
原以为是个完全无用的人,居然不声不响的知道这么多内幕,还分析得头头是道!
好完整的一部官商现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