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关联理解与适用(上册)
- 江必新 梁凤云
- 138字
- 2020-08-27 19:03:01
【行诉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一)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
(二)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形式提出管辖异议,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一)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
(二)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形式提出管辖异议,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