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政治体系

第三章 国 家

3.1 复习笔记

一、国家的起源与结构

1.国家的起源

国家的产生是一个历史现象,国家的起源是国家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发展,19世纪以来西方关于国家起源的论述可以归结为两种思维路径:第一,国家产生之必要性,亦即国家起源的规范性论证;第二,国家产生之必然性,亦即国家起源的历史性考察。

(1)规范性论证视角下的国家起源

国家起源的规范性论述,往往建基于某种假设,在论述中将现实中的国家与假设中的模型进行比附,用“应然”替代“实然”。根据西方理论史的演进,形成了四种关于国家起源的学说。

国家社会共同体说

a.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出,国家是由许多家庭及村落为达成完善而自治的政治生活而形成的联合体。

b.古罗马的西塞罗也认为,国家是由许多社会团体基于共同权利意识和利益互享的观念而结合成的组织体,社会共同体说凸显了国家的社会特征,这既表明了国家的基本目的和价值取向在于谋求各种社会群体的共同利益和权利,同时却也模糊了国家与其他社会团体的区分。

国家神权说

a.在神权政治时代,国家的起源被归结为是由神或上帝直接地或间接地创造的,统治者的权力直接来自神或上帝的赐予。

b.中世纪强调“君权神授”,托马斯·阿奎那曾断言“上帝之外别无权力”。由于神力是未知并且不可抗拒的,因此民众被隔绝在统治活动之外,同时统治者的权力也不能受到任何质疑。

c.在中国古代,最高统治者一般被称为“天子”,汉代董仲舒说“授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奠定了君权天授的基础。这也是神权说的表现。当前宗教国家的国家起源理论根据仍是此种神权说。

社会契约说

a.国家神权说的没落几乎与社会契约说的兴盛同时发生。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等思想家都是社会契约说的拥趸。

b.社会契约论假设了一种自然状态,生活于其中的人具有自然法而来的天赋权利。但这种自然状态或多或少是有缺陷的,为了摆脱这种可能招致恐惧、贫穷、匮乏的不利局面,人们自愿放弃自己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订立一种契约。建立起足以保障自然权利的国家,这样一个订立契约的过程,就是人类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的过程。国家或政府由此起源,故而主权属于人民,70年代,随着罗尔斯《正义论》的发表,这种观念似乎重新得到了复兴。

功利主义

a.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是边沁、詹姆斯·密尔、约翰·密尔等人。

b.他们把国家和法律的起源归结为功利和习惯。他们主张趋乐避苦是人的行为的唯一动机,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评价是非善恶的价值标准。人们选择国家是因为这比其他选择会带来更大的幸福,人们对国家的服从也是因为这给人们带来的损害要小于反抗可能造成的幸福,功利主义的国家学说为现存民族国家提供了合法性论证,也为国家干预提供了灵活而实用的依据。

(2)历史学考察视角下的国家起源

内部冲突理论

a.这种理论认为国家的进化是通过阶级斗争实现的,以马克思主义为代表。

b.当代学者弗里德·莫顿认为,从真正的分化开始出现时起,国家也就随之产生了。因为一个阶级制度的存在必须有一个精英阶层掌握一种集中权力。

c.产生于社会分化的冲突,不是国家形成的原因,而只是国家发展的一个前提条件,当阶级开始从个人等级制度或亲属制度中分化出来时,如果恰逢应当建立真正的国家,特权精英阶层会立刻掌握权力,由内部资源掠夺而形成国家。这似乎在当前新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得到某种程度的复兴。

外部冲突理论

a.这一理论在赫伯特-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得到了充分的表达,他认为,强势的组织必然战胜弱势的组织,并将后者统一到拥有强大武力控制的集权政府之下。该理论认为国家的产生是由于原始部落发生冲突,强势部落用暴力征服弱势部落的结果。

b.简单地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理论套用到社会领域,更深层的批判有两点值得提及:第一,一个社会只有在具备适当的人口和组织水平时,才可能动员和训练武装力量,所以我们只能说战争对于一定水平的社会整合是一种功能而非原因;第二,就部落和酋邦而言,战争甚或可能是国家形成的障碍,因为如果一些群体感到自身面临威胁,它们就会明确地选择分散溃逃。

水利文明

a.这一理论认为,早期国家的发展往往与大江大河的治理联系在一起,它认为国家发展的关键机制是灌溉,只有控制了水利,才可能建立起完善的集约型农业,从而促成人口的大量增加。

b.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理论是将国家的起源建立在水利文明或地理决定论之上

人口压力

a.这一理论认为人口增长与国家的产生之间存在一种平行关系。

b.罗伯特·卡尔尼罗发现人口增长与国家产生之间的关联非常明显,认为国家是由于解决人口增长带来的问题而形成的。

领导地位制度化

埃尔曼·瑟维斯在《国家与文明的起源》一书中,通过对六个原生国家的研究,否定了上述诸种基于冲突观点的国家起源理论,提出了制度化的领导地位促进社会整合的观点。占有领导地位的个人势必演变成一种常设的官阶制度,此时就出现了真正制度化的权力,形成了国家。

系统理论

a.这种理论是将上述几种国家起源的理论综合在一起来解释国家的产生与发展,这一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形成,是各种互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这样的互动中,不同的前国家制度为了回答不同的变化动因,由于没有其他出路可以解决冲突,只好选择建立层次更加复杂的政治等级制。

b.系统理论将不同的观点编织在一起,由是就消解了原来存在于武力理论与利益理论之间、唯物论范式与认识论范式之间以及冲突模式与整合模式之间的对立。

2.国家的政体

(1)政体的古典分类

政体的古典分类要追溯到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对希腊城邦的分析,亚里士多德根据执政目标和执政者人数,将政体分为两类六种(见表)。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古典政治思想家认为,最好的政体是君主制(在柏拉图那里表现为“哲学王”),它体现出知识对权力的节制与控制,最坏的政体是僭主制,僭主之下,所有公民都沦落到奴隶的地位。最不坏的政体是共和政体,多数人根据所有人的利益进行统治。但是,亚里士多德的最优政体理论显然更为复杂一点,他主张结合各种政体要素、以中产阶级为核心的“混合政体”为最优政体。

(2)政体的近代分类

随着启蒙思想家对权力的关注,围绕主权及其归属的讨论形成了新的政体分类。

中世纪晚期欧洲民族国家统一的过程中,最先发轫的是主权观念

a.法国思想家布丹在《共和六书》中认为主权是至高无上的恒久性权力,只有此种权力才能保证有序的统治。

b.霍布斯通过全盘性社会契约,在《利维坦》中指出,主权是垄断性权力,主权或王权不应受到任何限制,专制是主权的唯一形态。

洛克和孟德斯鸠主张立宪政府

洛克和孟德斯鸠代表着另一近代政体理论传统,他们主张建立立宪政府。

a.洛克在《政府论》中认为主权在民而不在君,人民通过议会行使主权义务,政府权力应当受到限制,从而保障自然权利;

b.孟德斯鸠则针对这一立宪政府进一步在《论法的精神》中提出建立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部门之间实行分权的制衡制度。这一原则最初在美国1787年宪法中得到了实现。

资产阶级革命后,政体分为君主制和共和制

资产阶级革命后,政体分类从原则上归约为君主制和共和制。

a.君主制是指最高权力掌握在国家元首手中的政体,根据元首拥有权力的多寡,我们可以将君主制分为专制君主制、等级君主制和立宪君主制。

b.共和制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实行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根据总统、议会和政府三者的关系,可以分为议会共和制、总统共和制、委员会共和制。

社会主义国家是特殊类型的共和制政体形式

以我国为例,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选举产生,人民有权监督和罢免人民代表,全国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并选举和监督其他一切国家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民主指一切权力来自人民,集中指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

(3)政体的冷战后分类

民主政体

民主政体是指以古希腊城邦民主政治为范本,公民能够普遍参与政治生活的政治形态。

民主政体的特征有:

a.意识形态领域的相对多元化,以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的权利与利益观念为主导,它来源于对中世纪神学和近代早期君主专制思想的两次反击。

b.国家与社会的结构性张力,它以资产阶级经济与社会发展为背景,最终成为现代民族国家的结构性特征。

c.权力在立法、行政、司法各部门间的分割,它以资产阶级革命夺取并限制君主权力的方式最终确定下来并成为民主国家的政府制度形式。

d.代议制度、选举制度以及政党制度等实现上述思想或制度的配套性制度保障。

民主政体往往以美、英、法等经过资产阶级革命的发达国家为代表。

极权政体(又称全能政体)

极权政体是指以二战中纳粹德国和意大利的法西斯统治为代表的对国家、社会以及公民进行全方位控制的国家。

极权政体的特征有:

a.推行一个无所不包、渗透于个人生活方方面面的官方意识形态;

b.只有在某一领袖统一领导之下、具有严密组织系统的唯一被允许存在的政党;

c.实行有组织的恐怖;

d.政府垄断大众传媒;

e.实行统制型经济。

威权政体

威权政体是指处于民主政体和极权政体两个极端之间的某一位置的政体形式,它通常指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

威权政体的特征有:

a.统一性意识形态缺位,一方面它不具有现代意识形态,另一方面却不得不依赖于民族主义和其他本土文化作为思想维系手段;

b.社会在国家权力的外围得到一定的自治空间,在威权体制下,除了明令禁止做的,其他一切均是被允许的;

c.制度化程度较低,从而在经济发展中采用以强权政府作为后盾的市场化方法,而政府强权又会导致制度性腐败。

3.国家的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亦即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国家结构形式一般分作单一制和复合制。

(1)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单一制只在两个层次上组织政府——中央和地方,后者包括乡村及城市的权威,单一制下的结构形式只包括中央与地方和地方间的关系。

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征有:

a.单一制国家拥有单一的宪法和统一的法律体系,人民具有单一的国籍。

b.单一制国家根据中央授予地方权力的原则,由中央政府行使最高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统一处理国家的内外事务,各个行政区域都作为国家的地方单位接受中央政府的领导。

典型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国家

当代世界,典型的单一制国家包括中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等。

(2)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定义

联邦制国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和国、邦、州、省等地方实体构成的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制在三个层次上组织政府——中央、分享主权的地方以及次级地方政府。

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征

a.联邦制的根本特征在于中央与地方分享主权,而不是由中央政府独享主权。

b.联邦制国家除了中央政府具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体系以外,各联邦单位也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国民具有双重国籍。

c.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各联邦成员单位自设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在国际事务中也有一定的独立性。

d.联邦制下中央地方关系之最重要者,在于其权限划分由统一认同的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典型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国家

当代世界,典型的联邦制国家包括美国、德国、俄罗斯、加拿大、印度等。

二、现代民族国家

1.民族与民族国家

民族是血缘共同体,民族国家是政治共同体,从血缘民族走向政治民族需要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训练与巩固。

(1)民族

斯大林对现代民族的定义,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作为血缘共同体,民族不仅意味着共同的历史和文化,而且还意味着共同的来来。民族认同是一种同质横向认同。

(2)民族国家

在国际法中,现代民族国家的构成要素

a.定居的居民。定居的居民是构成国家的基本条件。

b.确定的领土。领土是形成国家的物质基础,是承载民族国家的一块明确的地理区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

c.政府。政府即代表国家在边界范围内垄断性地行使对内对外管理权力的组织实体。

d.主权。主权即对内的最高统治权和对外的独立权,它通常通过“外交承认”的方式而获得。主权作为国家固有的根本属性,是国家区别于其他实体的根本标志。

民族国家的类型

a.古典民族国家;

b.现代化的民族国家;

c.殖民化的民族国家;

d.后殖民国家。

民族国家是政治共同体,血缘民族走向政治民族需要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训练与巩固。

从血缘民族到政治民族,要经历一个共同体意识形态的锻造过程。民族主义就是这个过程的原因或结果。

西方政治学家认为现代民族国家在建设过程中往往会遭受政治危机。一些社会学家将这一过程分为五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即是民族国家要面对的一次危机,因而这五个过程亦被视作五次危机。

a.认同性危机:建立民族国家首先要克服的是认同性危机。一个国家里的民族、地区的政治团体或其他亚国家团体必须认为自己是这个国家的一分子,否则就产生认同上的危机。

b.合法性危机:合法性产生于人民的自愿服从,而只有民众利益得到基本满足、表达利益要求的机会得到实现,才能产生这种服从的意愿。

c.渗透性危机:渗透性指的是对于一个现代民族国家来说,必须让所有人都服从政府的法令,即便是在偏远的地方或文化迥异的疆域。

d.参与性危机:现代民族国家的参与性危机只有通过让民众参与到权力的分配过程的方式,才能得到克服。

e.分配性危机:分配性危机涉及“谁得到什么”的问题,这是政治的永恒问题。一个民族国家要稳定地发展,必须恪守分配中的基本正义,让所有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尊严得到满足。

2.民族国家的构成要素

(1)现代民族国家往往被视为西方国家在封建王朝之后屡经变迁的产物,这一变迁过程包含了诸多相互影响的因素。美国学者安东尼·奥罗姆将其分为民族主义、政治合法性与稳定、公民身份与政治认同的建立以及经济发展四类,并强调这四类因素之间的共存共生关系,即在国家建设的过程中,这些因素协调地发生作用,很难对它们作出明确的区分。

(2)民族国家的构成要素

民族主义:一个民族的形成似乎有赖于领导层及其追随者们具有能发现一套通用的符号系统的能力,正是以这些符号为基础,他们之间才能达成一致的看法,新兴的民族国家大厦的建立也才会具备重要的根基。

政治合法性与稳定:最先论述统治合法性的学者是马克斯·韦伯。只有当政治制度具有持久性和牢固性,以至于能够有效经受住大批突然出现的、要求选举权的政治参与者的考验时,政治合法性和稳定性才能实现。

公民身份与政治认同的建立:英国社会学家马歇尔在其著作《公民权与社会阶级》中给公民身份下了一个基本定义:“公民身份是赋予共同体正式成员的一种地位……成员被赋予这种地位后,他们之间在权利与义务上相互平等。”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首先,公民身份指涉一种地位。并包含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其次,公民身份暗含了一种平等原则。

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与国家建设之间的密切关系,在英国的历史发展中得到了充分的显示,与经济上逐渐成长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成熟的资本主义企业相伴随的是政治领域的逐步扩大。

三、国家的未来

现代民族国家是一个历史现象。正如国家的产生是一个历史现象一样,历史的发展也必然导致国家的消亡。

1.国家的消亡

(1)国家的消亡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作为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和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表现,并不是永世长存的,国家将会走向终结,并为一个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的、按新方式组织生产的社会所代替。

(2)国家的消亡与阶级的消亡密切相关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所以,国家的消亡以阶级的消亡为前提,而且是以敌对阶级之间对立的消除为前提的。

无产阶级专政的建立是实现国家消亡的起点,消亡的国家形态将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

(3)社会主义是国家走向消亡的过渡阶段

社会主义是所有国家走向消亡的过渡阶段,它为国家消亡准备了条件。

它将实现生产资料由少数人所占有转变为全社会所占有;

它将消灭一切阶级和阶级斗争;

它将依靠先进的生产力,创造丰富强大的社会产品和物质基础;

它将为全世界消灭资本主义和一切剥削制度提供条件。

(4)国家消亡的过程

国家的消亡不是一国一地的消亡,而是世界性的整体消亡,故而,它是一个长期的自然历史过程。列宁把国家消亡的过程分作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无产阶级专政。

第二阶段是进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后,即资本家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国家消亡也就开始了,但是由于这一阶段还存在人们事实上的不平等。还存在着资产阶级法权,因此国家还没有完全消亡。

第三阶段是到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后,当人们已经十分习惯遵守公共生活的基本准则,他们的劳动生产率已经大大提高,他们能够自愿地尽其所能地劳动时,国家才真正消亡了。

2.民族国家的危机

(1)民族国家的危机

民族国家在大幅改造了世界政治版图之后,现今也面临着由内部压力和外部威胁共同构成的所谓“民族国家的危机”。

(2)民族国家危机的分类

美国学者卡伦·明斯特将这些危机归为三类,即全球化对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以宗教和意识形态为基础的跨国运动和种族——民族运动。

全球化首先出现在经济领域,地区市场逐步扩大为世界市场,跨国公司的资本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国家和金融市场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跨国公司和生产与消费的国际化使得国家控制各自的经济政策变得愈发困难。

经济影响扩散到文化领域,新的通信技术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各种不同文化的融合,使得特有的民族文化和传统为新的跨国际文化甚至全球文化的出现所削弱。

在政治领域里,全球范围内的环境问题和疾病控制,往往超出单个民族国家的权力范围,因此需要国际间的政治合作。

宗教运动和意识形态运动,亦是挑战民族国家的一股政治力量。宗教激进主义者的目标和战略,对民族国家主体造成了威胁。这一危机企图侵蚀国家认同,寻求超越国家的个人忠诚,变革国家的意识形态,削弱国家合法性。

种族——民族运动倾向于认同自身的特殊文化传统,而非强加在其头上的国家。

(3)后民族结构理论

鉴于民族国家日渐显露的危机,德国社会理论家哈贝马斯提出了其著名的“后民族结构”理论。他认为,在经济全球化压力下,国家与市场日益分离,造成现代民族国家治理结构的衰落,福利国家面临解体,而目前尚未出现其功能上的替代物。面对民主国家治理结构的尴尬,哈贝马斯认为民族国家已转变为“后民族国家结构”。这种治理结构从全球化的市场中孕育出政治治理的合法形式,为福利国家解体后资本主义与民主之间的张力找到缓冲点,其中欧盟的形式就是其典范。

3.区域化:欧洲统一构想与欧盟

(1)欧洲统一构想的历史传统

这一对欧洲一体化的预想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早在中世纪就已经出现了关于欧洲统一的思潮。到了19世纪初,拿破仑·波拿巴在大陆封锁期间实行关税同盟,该关税同盟对今天欧盟的建立与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关于欧洲统一的思潮进入高潮。

(2)欧盟成立

1965年,法、意、联邦德国、荷、比、卢6国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统一起来,统称欧洲共同体,欧洲共同体正式成立。1992年欧共体更名为欧盟。

欧洲一体化有自身的局限,拥有不同的语言、文化和历史的人永远不能认定他们自身同为一个统一政治共同体的成员。

四、中国现代国家建设

近现代中国政治发展以创建现代民族国家为主题,即实现由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全面转型。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实现主权国家的国际独立与国内统一;第二,在统一主权国家内进行经济、政治、社会与文化建设。

1.独立与统一的国家革命

(1)现代性对中国的冲击的两种方式

现代民族国家的第一步是实现主权国家的国际独立和国内统一。

“现代性对中国的冲击采取了两种方式,这样也就对中国的社会、政治和文化秩序提出了两类虽然不同但又互相密切联系的问题。

第一类是外部力量与问题,即西方与日本的冲击提出了中国在新的国际环境中维护民族主权的能力问题。第二类则是内部的,即如何克服帝国秩序的崩溃的趋势,以及在这种秩序毁灭之后如何解决内部无政府状态这种新形势下的分裂势力,以及在旧的秩序消失之后如何建立一种新的有生命力的秩序。”

(2)进入现代国家体系的第一次尝试——清末“新政”

中国试图通过自我改造而进入现代国家体系的第一次真正尝试发端于清末“新政”时期(1901~1908)。清末“新政”是近代中国试图改变传统国家形态、构建现代国家形态的首次尝试。

(3)辛亥革命及民国的建立

1911年的辛亥革命及民国的建立,意味着传统专制皇权官僚体系的崩溃,但却并不标志着新型现代国家体制的最终建成。

正是由于辛亥革命后“民主建国”、建立现代国家的任务并来实现,孙中山及其追随者仍把重建国家当作最主要的目标,并为此进行不懈的理论探索,建构了中国近代国家建设的系统理论。

a.从国家现代化的基础、本质、经济功能三方面人手提出了“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

b.在政府制度建设方面,孙中山指出应建立一个高效率的、真正能行使国家职能的强有力的政府。

c.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来看,全能主义政治是指政治体的权力可以随时地毫无限制地侵入和控制社会各阶层和各领域。为了遏制民国初期的政治混乱和社会失序,国民党试图以此种全能主义政治克服已存在的国家危机。

(4)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使得重建现代国家的目标得以实现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使中国共产党重建现代国家的目标得以实现。1949年新的强大的政治权威的确立使国家实现了主权的独立,国家主权的独立为中国共产党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奠定了最为根本的政治基础。

基于苏联经验的示范效应,国家政权对中国社会的改造与建设很快就形成了集中统一的权力结构形态。

2.改革开放以后的民族国家建设

1978年以来的改革使得中国开始了民族国家建设道路上的转型,建构出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国家发展方针和措施。以下五个方面即反映了我国民族国家的建设状况。

(1)认同性建构

认同性建构是指认同性政治建设,由此形成民族国家的观念,加强公民对国家及国家制度的认同、接受和自觉服从。传统的政治认同往往是对统治者个人的服从,而现代性的政治认同,是对国家制度特别是宪政制度的认同。

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由于全能政府体制的存在,国家的政治认同性建构,主要依靠政治动员或意识形态控制等手段,通过强化对革命历史及领袖个人崇拜来形成和加强社会的政治认同。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化、民主化以及全球化等浪潮下,总体性社会瓦解了,公民社会得到迅速发育,社会思想与文化呈现出多元化特征。

(2)合法性建构

政治合法性是一个历史范畴,靠三种方式获得及维系合法性,即武力、神授和世袭。而现代政治权力的正当来源,从实质合法性来说就是统治者的公民权利政治取向及现代化取向;从程序合法性来说,就是坚持主权在民、公权民授的民主原则,以普选制、任期制等民主制度来约束公共权力。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不仅来源于武装革命夺取了政权,更来自其人民民主的政治取向,来源于其以中华民族的独立自主和强国富民为己任,来源予以实现中国的现代化为战略的实际行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摈弃中央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成为世界政治经济舞台上不可轻视的力量。同时国家的民主制度也基本建立起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会议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村民直选选举制度等,都是公民参与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的制度化渠道。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转移,民主和法治建设工作步人正常轨道

(3)渗透性建构

渗透性是针对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而言的,它强调中央政府的能力,即中央政府是否有足够的权力资源,来控制地方,也就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渗透和控制能力问题。这是关系到一个民族国家能否统一、能否保持政治稳定的关键所在。

在实行分税制度以前,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随着政治斗争的形式而不断变化,在财政体制上先后采用了统收统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等,而且无论是在行政、财政或者政策执行上都缺乏制度化的调节途径,结果总是陷入“一分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

1994年,我国正式实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具体内容包括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确定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的返还数额等,确定中央税种、地方税种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实施的结果是一方面保障了中央对地方应有的渗透程度和控制能力,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地方政府的相对积极性。

(4)参与性建构

参与性问题主要指公民的政治参与。政治参与是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加政治生活,并影响政治决策的行为。政治参与的有效性及其规模、程度已成为衡量政治民主化的重要标志。

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社会,一般社会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不强,政治参与的需求主要来源于社会与政治精英阶层;推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经济改革的成果加大了公民对政治参与的需求,政治合法性的增强也要求扩大政治参与的范围。因此。政府首先从农村基层开始供给直接选举制度,并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对公众舆论的管制,以满足公民的需求。

(5)分配性问题

分配问题是对人类政治生活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如果说经济生活是人类创造财富的过程的话,那么政治生活就是人类分配财富的一个过程。一个社会各类资源分配的公正问题,是关系到该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政府合法性的重要方面。

分配性问题是目前中国社会面临的最为直接、最为突出的问题。此外,政治权力的分配问题也是一个被提上议事日程的问题,如何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使政治权力资源的分配公开化、公正化、民主化。满足政治弱势群体对政治权力的要求也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