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五月后半月,有一天傍晚,一位中年男子正从沙斯顿,朝着马洛特村,往家走去。那马洛特村,就坐落在与沙斯顿毗邻的布莱克穆尔谷,也叫布莱克摩谷。这男子走起路来,两条腿蹒蹒跚跚,步履有些偏斜,身子不是直线向前,而总是有点歪向左边。他偶尔下劲地点点头,仿佛是对什么意见表示首肯,尽管他并不在考虑什么特别的事。他胳膊上挎着一只空鸡蛋篮子,帽子的绒毛乱蓬蓬的,帽檐上摘帽时大拇指触摸的地方,还给磨掉了一块。过了不久,他遇见一个上了年纪的牧师,骑着一匹灰色骡马,信口哼着小调,朝他迎面走来。
“晚安,”挎篮子的男子说。
“晚安,约翰爵士,”牧师说。
步行的男子走了一两步,便停住了脚,转过身来。
“哦,先生,对不起。上回赶集那天,咱俩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在这条路上碰见的,俺说了一声‘晚安’,你也像刚才一样,回应说:‘晚安,约翰爵士。’”
“我是这么说的,”牧师说。
“在那以前还有过一回——大约一个月以前。”
“也许有过。”
“俺杰克·德贝菲尔只是个平民,一个小贩,你干吗一次又一次地叫俺‘约翰爵士’?”
牧师拍马走近了一两步。“这只是我一时心血来潮,”他说。接着,迟疑了一下,又说:“那是因为,不久以前,我为编写新郡志而考察各家家谱时,发现了一件事。我是斯丹福特路的特林厄姆牧师,考古学家。难道你真不知道,德贝菲尔,你是德伯维尔爵士世家的直系后代吗?德伯维尔家的始祖是佩根·德伯维尔爵士,据《巴托寺文卷》记载,那位赫赫有名的爵士,是随同征服者威廉一世从诺曼底来到英国的。”
“俺以前从没听说过呀,先生!”
“唔——这可是真事。……你把下巴仰一下,让我仔细瞧瞧你的面部轮廓。不错,正是德伯维尔家的鼻子和下巴——不过,有点不那么威武了。当年,在诺曼底协助埃斯特雷玛维拉勋爵征服格拉摩根郡的,有十二位武士,你的祖宗便是其中的一个。你们家的支族,在英国这一带到处都有庄园。在斯蒂芬王朝,他们的名字都出现在《卷筒卷宗》上。在约翰王朝,你有一位祖宗阔得不得了,把一座庄园捐给了僧侣骑士团。爱德华二世执政时,你的祖宗布赖恩被召到威斯敏斯特,出席了那里的大议会。在奥利弗·克伦威尔时代,你们家有点衰落,但不是很严重。查理二世在位时,你们家因为忠于君主,被封为‘御橡’爵士。哦,你们家有过好多代约翰爵士了。假使爵士也像从男爵那样,可以世袭的话,那你现在就是约翰爵士了。其实,在古时候,爵士封号就是父子相传的。”
“真有这事!”
“总而言之,”牧师果断地拿鞭子拍了拍自己的腿,断定说,“在英国,简直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的家族!”
“天啊,还真找不出呀,”德贝菲尔说道,“可是你看俺,一年一年地东跑西颠,到处碰壁,好像俺只不过是教区里最低下的人。……特林厄姆牧师,关于俺这消息,大伙都知道多久啦?”
牧师解释说,据他所知,这事早已被世人遗忘,很难说有什么人知道。他自己的考察,是从那年春上的一天开始的。当时,他在考察德伯维尔家族的盛衰荣辱,恰巧看见他的马车上写着德贝菲尔这个姓氏,便追根究底,查寻了他父亲和他祖父的情况,直至把事情搞得确凿无疑。“起先,我并不想把这样一条毫无价值的消息告诉你,搅得你心神不安,”他说,“不过,人有时候太容易冲动,难免失去理智。我还以为你对这事早就有所了解了呢。”
“的确,俺有一两次听人说,俺家没搬到布莱克穆尔以前,倒过过好日子。可俺当时就没理会那话,只当是说俺们家从前养过两匹马,眼下只养得起一匹。俺家里有一把古银匙,还有一方古图章。不过,老天爷,银匙和图章算得了什么?……真想不到,俺和高贵的德伯维尔家一直是一家骨肉。据说俺老爷爷有些秘密事儿,不肯说出自己的来历。……牧师,俺想斗胆地问一句,俺家族的人如今都在哪儿起炉灶?俺是说,俺们德伯维尔家族都住在哪儿?”
“你们家族哪儿也没有人了。你们作为一郡的世家,已经绝嗣了。”
“真倒霉。”
“是啊——就是那些胡编瞎扯的家谱上所说的男系绝嗣无后——其实就是衰败——没落了。”
“那俺们家人埋在哪儿?”
“埋在青山下的金斯比尔。一排又一排地躺在墓穴里,波倍克大理石雕成的华盖下面,还有他们的雕像呢。”
“俺们家的庄园在哪儿?”
“你们没有庄园了。”
“哦?连田地也没有了吗?”
“没有,尽管我才说过,你们家以前支系繁茂,拥有大量领地。从前在本郡,你们家的邸宅,金斯比尔有一处,谢尔顿有一处,米尔庞德有一处,拉尔斯丹特有一处,韦尔布里奇有一处。”
“俺们家还会兴旺起来吗?”
“呵——这我可说不准!”
“那俺对这事该咋办呢,先生?”德贝菲尔顿了顿,问道。
“哦——没有办法,没有办法,除了用‘英雄豪杰何竟灭亡’的思想训诫自己之外,别无办法。这件事,只有当地的历史学家和系谱学家会有点兴趣,没有其他意义。在本郡的一些村舍里,也有好几家人,以前差不多和你们家一样荣耀。再见。”
“不过,特林厄姆牧师,你告诉了俺这消息,你还是回来跟俺去喝他一夸脱啤酒吧?醇沥酒店有上好的散装啤酒——虽说比起罗利弗酒店来,当然还差一点。”
“不,谢谢——今晚不行啦,德贝菲尔。你已经喝得够多的了。”说罢,牧师便骑着马继续赶路,心里在嘀咕:他把这不着边际的传闻说出去,是否有失谨慎。
牧师去了以后,德贝菲尔恍如迷梦般地走了几步,接着在路边的草坡上坐了下来,把篮子放在面前。过了一会儿,远处出现了一个小伙子,也朝着德贝菲尔刚才所走的方向走来。德贝菲尔一看见他,就举起手来,小伙子便加快脚步,走上前来。
“小子——拎起这只篮子!俺要你给俺跑趟腿。”
那个瘦长的小伙子皱了皱眉头。“约翰·德贝菲尔,你算老几?倒支使起俺来了,还叫俺‘小子’?咱俩谁不认得谁呀!”
“你真认得,真认得我呀!这可是桩秘密——这可是桩秘密啊!现在听俺吩咐,俺叫你去送个信,快去送吧。……好吧,弗雷德,俺还是把秘密告诉你:俺出身于贵族人家——这是俺今儿后晌刚知道的。”德贝菲尔宣布这一消息时,本来是坐着的,却把身子往后一仰,舒展地躺倒在草坡上的雏菊丛中。
小伙子站在德贝菲尔面前,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
“约翰·德伯维尔爵士——这就是俺,”躺在地上的人接着说道。“就是说,要是爵士跟从男爵一样的话——本来就是一样嘛。俺的家族都上了史书了。小伙子,你知不知道青山下的金斯比尔那地方?”
“知道。俺去那儿赶过青山会。”
“唔,在那个城的教堂下面,安葬着——”
“那算什么城——俺是说那地方算不上个城。至少俺去那儿的时候,还算不上个城——那是个不起眼的、可怜巴巴的小地方——”
“别去管那是个啥地方,小子——那不是俺们要谈的问题。在那个教区的教堂下面,安葬着俺的祖宗们——有好几百位呢——穿着铠甲,戴着珠宝,装在好几吨重的铅制大棺材里。在南威塞克斯郡,谁家的祖坟也没有俺家的来得气派,来得高贵。”
“哦?”
“现在,拎起这只篮子,跑到马洛特,路过醇沥酒店时,叫他们赶紧给俺派辆马车来,把俺接回家。往车厢里摆一点酒,装在小瓶里,记在俺的账上。办完这桩事以后,你再把篮子拎到俺家,告诉俺老婆别再洗衣服了,因为她用不着洗了,叫她等俺回家,俺有消息告诉她。”
见小伙子狐疑不决地站在那里,德贝菲尔便把手伸进口袋,从他那一向少得可怜的先令中,掏出一个来。“这是你的辛苦费,小伙子。”
这一来,小伙子对势态的估计,可就起了变化。“是,约翰爵士。谢谢您老。还有什么事要俺为您效劳吗,约翰爵士?”
“告诉俺家里人,说俺晚饭想吃——嗯,要是能弄到羊杂碎,就吃炒杂碎;要是弄不到羊杂碎,就吃黑香肠;要是连黑香肠也弄不到,吃油炸猪小肠也行。”
“是,约翰爵士。”
小伙子拎起篮子,刚一动身,就听见从村子那里传来铜管乐队的乐曲声。“这是干啥的?”德贝菲尔问道,“不是来欢迎俺的吧?”
“这是妇女在开游行会呀,约翰爵士。喏,你闺女还是妇女会的会员呢。”
“没错——俺光顾得想大事儿,却把这事儿忘个精光!好啦,你还是去马洛特吧,给俺要好马车,俺兴许能坐着车兜一圈,检阅一下游行会。”
小伙子走了。在夕阳的辉映下,德贝菲尔躺在草坡上的雏菊丛中等候。过了许久,那条路上再没走过一个人影。在这青山环抱之中,那隐隐约约的管乐声,是所能听到的唯一的人类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