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阅读感悟的主题是
语言、文学与创造性
——文学何以是语言的艺术
我的论述主要从文学为什么是语言的艺术和作家是如何施展这种艺术的两方面入手。
其中文学何以是语言的艺术从过程论、经验论、类比论三个方面切入。
从过程论上讲,作家发现了美(这里的美是指广义上的美,包括一切存在于审美活动中的美,不仅包括单纯、完整、和谐的希腊式的优美,还包括崇高、悲剧、荒诞、沉郁、丑、飘逸等各种审美形式)产生了灵感,而要表达这种美,他需要通过思想来表达。而要表达思想,则需要用语言结构来表达二层次的表达。把发现的美通过思想通过语言形式表达出来,这就是通过写作产生的文学。所以我们可以说,在过程论的意义上,文学是一种艺术,是一种语言的艺术,是一种思维的艺术,更是一种美的艺术。
从经验上来说,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为什么?因为我们所说的语言是公共的、通用的,就像国际货币一样。但是我们要表达我们个人的感受和对这个世界的发现及理解则是个人化的。所以这里就有一个矛盾,我们要使用公共的语言来表达我们个人化的感受。这个矛盾处理得好不好,是区分写手和作家的关键。作家和写手最大的区别在于作家会不满足于使用这个现存的贫乏的语言组织形式,而去自己创造属于自己的语言形式。这联系到要讲的的第三个关键词——创造性。有艺术的语言才能解决好这个矛盾。
从类比论上说,语言就像是一座桥。一方面,它是沟通的桥梁;另一方面,它又是造成误解的根源。所以,语言这东西,它既是个好东西,但它又不是个东西。它天生携带的“双重性”很容易造成表达的混乱。精明的作家会巧妙地利用这种“双重性”去服务于文本,去拉大文本的信息熵,带来隽永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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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理论》有这么两句话“文学的艺术在于使人们感觉石头是石头”,“舞蹈是一种感觉到了的步行”,怎么准确表达这种所谓的“感觉”,便是语言的的艺术了。
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作家怎么创造性地使用语言”分为“为什么”和“怎么做”两部分。
为什么作家要创造性地使用语言?
一方面是因为作家们先前所创造的语言表达形式被普遍用来表达普适的审美经验而被磨损。比如某些被用烂的表达——“这个姑娘像朵花一样漂亮”。不可否认,这个句子在刚用出来的时候也是个优秀的句子。但后来由于太多人拾人牙慧,每每夸赞女孩漂亮的时候必用这个表达形式,于是这个表达形式被滥用并渐渐地丧失了表达的精准性。我称这种情况为“表达的磨损”或者说被“被污染的表达”。
另一个方面,在作家眼中,世界的确确是他看到的那个样子,他很想把他看到的样子传达给大家,所以他就必须这样创造性地使用语言,他只有找到了,创造出来的一种语言,他才能够把他的感觉给表达出来。(ppt)
《我们仨》里面有个片段,里面不是说小时候的钱圆圆肠胃不太好嘛,又比较贪吃。钱钟书又很爱逗圆圆,每次有吃的东西,总说baby not eat.圆圆渐渐听懂了,总留心看杨绛先生的脸色。一次钱锺书说“baby not eat”的时候,圆圆第一次回了句自创的“baby yes eat”。这里的“baby yes eat”就是一种创造性的语言。圆圆用“baby yes eat”来表达她可以吃东西。同时呢“baby yes eat”也是杨绛女士在散文的的创造,仅仅一句baby yes eat就描摹出一个伶俐精灵的小女孩。创造性注定了文学是有关语言应用的艺术而不单纯是语言的堆砌。
怎么做?
我们的文学艺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通过追求陌生化来丰富语言组织形式的。陌生化的效果跟认识论有关,它的意义在于将熟悉的事物陌生化从而让人对事物有新的认识。下面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废名的《花红山》一节写花红山的花的。先介绍一下废名和他的作品。
废名,京派文学鼻祖,文章是出了名的难懂,风格颇似李商隐和伍尔芙。汪曾祺说废名“直写感觉”。朱光潜说“废名的文章有参禅悟道的韵味”。
《桥》是一篇长篇小说。这部小说主要描写小林、琴子、细竹三人所见所历的乡间风物、景致、人情,特点是不求情节而但求一种心境、一种禅意。似淡似酽,似欢乐似忧愁,如梦如画如诗,在废名笔下,《桥》的所在,是一处未落凡尘的世外仙境。
《桥》虽是长篇,与短篇倒没什么分别,各章几乎可以独立成篇。朱光潜也说:“《桥》里充满的是诗境,是画境,是禅趣。每境自成一趣,可以离开前后所写境界而独立。”
上面介绍完了,进入正题。这是废名在《花红山》中写花红山的花是很红、很多的。只用了四个字。
【细竹在她的眼下,那么的蹲着看,好像小孩子捉到了一个虫,——她很有做一个科学家的可能。琴子微笑道:“火烧眉毛。”细竹听见了,然而没有答。确乎对了花而看眉毛一看,实验室里对显微镜的模样。】
这里的她是指“琴子”。
“火烧眉毛”,“火烧眉毛”本意是指事态紧急。但显然这里并不是这个意思。这四个字的意思是在太阳的照耀下红色的映山红就像是一面面镜子折射出四周映山红花的红,宛如一片火海。以至于琴子低下头去看花的时候被像是被火烧着了一样。所以说“火烧眉毛”。
为什么汪曾祺说废名“直写感觉”?因为废名通过人的感受和人的反应写景物。废名是内敛的。小说家须得把眼睛朝外看,而废名的眼睛却老是朝里看;小说家须把自我沉没到人物性格里面去,让作者过人物的生活,而废名的人物却都沉没在作者的自我里面,处处都是过作者的生活。这就是废名的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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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例子是福克纳。现当代文学巨匠,意识流宗师。他一生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与12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15部长篇与绝大多数短篇的故事都发生在这个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喧哗与骚动》就是他写的。马尔克斯称呼他为“作家中的作家,大师中的大师”。
我选的是他的《押沙龙,押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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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沙龙(Absalom)是《圣经》里面大卫的第三个儿子,他容貌俊美、不遵守法度、刚愎自用。他因为胞妹他玛被大卫长子(他的异母哥哥)暗嫩奸污,而设计杀死暗嫩,为此被放逐。后来,他发动反抗父亲的叛乱,占领耶路撒冷,但在以法莲(今约旦西部)树林中全军覆没。他的堂哥约押趁押沙龙的头发被橡树枝缠住时将他杀死。尽管押沙龙有叛乱之举,大卫对他的死仍十分伤痛。押沙龙自带“孽障”“逆子”的文化因素,也有暗指兄妹乱伦的意思。)
《押沙龙,押沙龙!》(Absalom,Absalom!)是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的第九部长篇小说。是威廉·福克纳最重要,也是最复杂、深奥,最具史诗风格的一部作品。它讲述的是美国南方一个家庭从1860年到1910年左右所经历的激烈的分崩离析的故事,深刻地表现了人与人、人与自己内心的种种冲突,触及与人类境遇有关的诸多带普遍性的问题。小说叙述方式独特。书中各人物从不同的角度,带着不同的主观感情“解释”过去,但共同体现出整部作品的悲剧格调
罗沙·科德菲尔德小姐是萨德本妻子艾伦之妹,比侄女朱迪思还小4岁,是见过萨德本的唯一幸存的人。1909年9月,年老的罗沙·科德菲尔德叫上准备到北方去上哈佛大学的昆丁·康普生,要告诉他萨德本家族的故事。萨德本本是庄园主,他的庄园叫“萨德本百里地”,在县西北角,现已破败,其本人也于40多年前去世。昆丁回家后,其父康普生也给他讲了萨德本家的故事,于是昆丁就拼凑成了一整个故事……
1833年6月的一个早晨,陌生人托马斯·萨德本来到了杰弗生镇。他从印第安酋长手中骗到一块100平方英里的处女地就离开了。两个月后,他带着20个黑奴与一名法国建筑师回来,成为当地最大的庄园主。艾伦·科德菲尔德嫁给了他。镇上的上层人物也纷纷造访他家,在那里嬉游无度。萨德本夫妇生下了儿子亨利和女儿朱迪思。亨利在大学里认识了富家子弟查尔斯·邦。邦得到了艾伦的青睐,于是和朱迪思订了婚。
南北战争爆发后,萨德本、亨利与邦加入联军。4年后,邦和亨利回乡。然而亨利却突然枪杀了邦,自己也不知所踪。艾伦已死。罗沙搬来和朱迪思一起住。萨德本想要重振家业,向罗沙求婚。罗沙同意了。然而萨德本却提出要罗沙为他生个儿子。罗沙觉得受辱,离开了萨德本。萨德本于是与沃许·琼斯的外孙女同居。但当得知琼斯小姐只为萨德本生了女儿,萨德本便对其无礼时。沃许一怒之下砍死了萨德本。
昆丁听完父亲的讲述陪罗沙去萨德本庄园,他们见到了黑人女仆克吕泰涅斯特LS德本与一黑人所生)、失踪多年的亨利和查尔斯·邦的白痴孙子。之后昆丁就去上大学了。当年12月,罗沙叫救护车去接亨利。克吕泰涅斯特拉放火烧了庄园,只有那个白痴活了下来。罗沙不久病逝。一个月后昆丁得知了一切,与加拿大人施里夫·麦坎农讨论了萨德本的故事。
原来萨德本的原配是西印度群岛的富家女。但她有黑人血统。发现这点后,萨德本抛妻弃子到美国发展。邦来到百里地时萨德本起了疑心,怀疑这就是他的儿子,并告诉了亨利。亨利无法接受,就枪杀了邦,最终酿成了悲剧。
在那个漫长安静炎热令人困倦死气沉沉的九月下午,从两点刚过一直到太阳下山,他们一直坐在科德菲尔德小姐仍然称之为办公室的那个房间里,因为当初她父亲就是那样叫的——那是个昏暗炎热不通风的房间,四十三个夏季以来几扇百叶窗都是关紧插上的,因为她是小姑娘时有人说光照和流通的空气会把热气带进来,幽暗却总是比较凉快,这房间里(随着房屋这一边太阳越晒越厉害)显现出一道道从百叶窗缝里漏进来的黄色光束,其中充满了微尘。在昆丁看来这是年久干枯的油漆本身的碎屑,是从起了鳞片的百叶窗上刮进来的,就好像是风把它们吹进来似的。
原著长这样。
From a little after two oclock until almost sundown of the long still hot weary dead September afternoon they sat in what Miss Coldfield still called the office because her father had called it that——a dim hot airless room with the blinds all closed and fastened for forty-three summers because when she was a girl someone had believed that light and moving air carried heat and that dark was always cooler, and which (as the sun shone fuller and fuller on that side of the house) became latticed with yellow slashes full of dust motes which Quentin thought of as being flecks of the dead old dried paint itself blown inward from the scaling blinds as wind might have blown them.
整个句子,整整一百二十一个单词,但中间没有任何一个逗号或者句号。这个长句将属于美国南方大地的炙热,忧郁,烦闷,苦涩,冗杂,繁琐和喧哗与骚动都一一表现出来。最为难得的是,在表现环境的苦闷时,他又将一个家族近乎百年的悲剧命运与南方囿于传统而日渐式微的趋势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小说的开头是从福克纳成名作《喧哗与骚动》的主角之一昆丁开始叙述的。在这时,罗莎(也就是科德菲尔德小姐)已经怀着对萨德本(小说的主人公)的恨意活了四十三年,而在此之后还有克吕泰涅斯特拉放火一事,可以说福克纳将过往如今和未来发展的可能性都融于此句。从这个角度以及书中同样讲述一个家族百年的兴衰史来看,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是深受此书影响的,甚至可以说《百年孤独》的开篇名句就是对此句的模仿和致敬。
以上就是我所举的两个陌生化的例子。
我们还可以注意到无论是废名还是福克纳,他们选用的字词全都是我们常用的文字。大多数文字都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字词,并没有像乔伊斯的《尤利西斯》那样用一些诘屈聱牙、冲淡迷炫的字词。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文学恰恰是对日常语言的超常运用。
如果你问我文学是什么的话,我会说文学是对语言的创造性使用。文学是一种认识世界的方式。如果没有语言,在这个意义上也就没有文学。好的作家怎么样?好的文学怎么样?好的作家好的文学通过对语言创造性地使用,更新了我们原来被磨损了的、日常化了的、实用化了的、无趣的、无聊的、那个乏味的世界。
参考文献:
马正平《高等写作学引论》,2011,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叶朗《美学原理》,2009,BJ大学出版社
王风《废名集》,2009,BJ大学出版社
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1998,高等教育出版社
杨绛《我们仨》,2003,三联出版社
福克纳《押沙龙,押沙龙》,2000,李文俊译,上海译文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