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变得爱笑,怪可爱的

曹菲心里正没头绪,不知道该说去哪里,被张争光这轻飘飘的一句话,像是使了定身法般镇住了。

“什么东西?”她话脱口而出后,感觉听着不对劲,急忙解释,“哦,不,我不是说什么东西?我是说,去看什么东西?”

得,越描越黑!

张争光看她急俏的样子,心里别说有多甜蜜,“去了你就知道了。”

去吗?理智告诉曹菲不能去,可心告诉她一定要去,人都是跟着心走的,所以她嘴上还没回复,脚就已经迈出去了!

左脚迈完,右脚尚没触地,她就被一只强有力的手扯住了袖口,心跳紧跟着慢了半拍。

“天黑路不好。”

张争光说出的话句句不经过大脑,做出的事也是雷同。他越看曹菲心里越欢喜,也越怕她拒绝,一颗心颤颤悠悠的,没来由就怂恿了起来,拉着她去!

拉着去?被这股神秘力量促使着,他不自觉地伸出了手。

就在他手触到曹菲肌肤的刹那间,身子猛一激灵,觉得这样的结果非常有可能事与愿违,还被盖上‘喜欢动手动脚’的帽子,可这会,手已经碰到人家手了,于是干脆悄悄抬上几寸距离,扯住了衣袖。

懵了!彻底懵了!

慢半拍的心跳之后,曹菲的大脑沸腾了,心跳就像踩了刹车后又踩油门般,急速跳跃了起来!

她呆呆的跟在离张争光半个身位的距离,手脚不听使唤,甚至同手同脚走了几步。

一路,张争光没再说话。

他想起曹菲转学后,他找过一次刘昕时,那次,刘昕时明确地说自己不会纠缠曹菲,不是因为他的出现,而是因为自己不希望成为曹菲选择幸福的障碍,他唯一的愿望就是她能幸福。

一路,曹菲没觉得尴尬。

她想着刘昕时刚才在医院里和她说的。我想和你做朋友,只做朋友,我知道你心已有所属,他比我出现的早,过去的事,我不祈求你能原谅,但我真心愿你幸福,真的。

*

天上的星星都藏了起来,今天似乎是个云多乌泱的日子。

走过街道,路灯便没再延伸,最后一缕光的尽头就是回收站。

平时回的早没感觉,回得晚时大铁门上方总亮着灯也没感觉,今天第一次,张争光感觉四周黑漆漆的,睁着眼睛都感觉像闭着眼睛。

他提前和家里打了电话,说今天会去网吧,感受一下通宵的滋味,父母很是理解,甚至感觉欣慰。

因为黑,他的步子幅度渐渐缩小,仅靠感觉在走。

曹菲默默跟着,也减慢了速度。

这一路,说不心动是假的,她的心不知道跳的有多快。既因为此刻近在咫尺的相处,也因为即将到来的未知。

看东西?什么东西?她猜了一路,猜不出来。

走着走着,张争光突然停下,她由于惯性,猛不防撞在他的后背上,心跳本来就快,在快的基础上,又快了一拍。

他的背很是宽厚,似乎还有一股清香,淡淡的,渺渺的,她想不起来是什么味香!

“你在这站着不要动,闭上眼睛,等我十秒钟,好不好。”

她没说话,但很听话的闭上了眼睛。

张争光摩挲到大铁门,熟练的开门,又摩挲到铁门右侧的灯开关处,没看大灯,而是按了大灯开关旁的一个小开关。

瞬间,樱树在五彩的小灯串中一闪一闪亮晶晶,熠熠生辉的照亮了整个夜空。

曹菲感觉眼前似乎有什么东西亮了,睫毛微微动了动。

借着五彩亮光,张争光看她脸的轮廓被映的斑斓,真心喜欢的不得了。

“你可以睁开眼了。”

呵!

曹菲睁开眼的瞬间,惊喜、激动到无以复加。

方才的漆黑,变幻成了眼前的朦胧美奂,五彩斑斓的灯光从树的枝丫蔓延到末节,点亮了漆黑,也点亮了她的内心。

张争光很感谢今天的天公作美,如果没有乌云,天不会黑暗成墨,如果没有一开始的黑不见底,效果就不会这么惊艳。

一切都是刚刚好。

*

夏夜清凉。

浪漫的樱花树下,坐了两个一点也不知浪漫为何物的人。

不对,或许张争光是懂浪漫的,要不然她不会惊喜到无以言表,心激情动,被欢喜淹没。

只是,他的浪漫方式有点闷骚,只做不说,也没华丽的措辞,一切都默默的,所以浪漫过后,难免有点小尴尬!

曹菲想起苏姗,她总能滔滔不绝的说出一大堆惊人的修辞,好比这会,她一定会先形容张争光人如其名,帅气直逼银河系,与整个宇宙争夺光艳都不逊色;或者说,哎呀你怎么这么浪漫,是慢慢钻研了什么,才开始浪出名堂的吗?可是啊,人不能只行动浪漫,语言也得跟上节奏,语言加行动,才能浪漫无敌。

……

她一个词都不会说,也没有想那些的脑子。

只想到,人和人相处你做一我说一,我说二你接三,可能是她没话说,他才没话接吧!

偷偷望了一言,张争光表情难测。

不能这样下去了,不就是开口说话吗,有什么难的?她现在,就是一台机器人,复制粘贴苏姗,搞定。

她开始说考试,说自己的作文素材添加了一些西游记元素……

说完了考试后,又说了些刘昕时转去南镇的事……

说完了刘昕时后,又开始说苏姗暗恋刘昕时的事……

默了,曹菲一细想,怎么基本都是自己在说话啊?他光回答,还应的无比简洁。

无所谓了,话不停就不尴尬,于是她就接着说……

一直到凌晨。

正说着,她先是打了个寒颤,紧接着又打了个喷嚏。

“你冷吗?”张争光打断她问。

这种询问真是让人好无语,就好比有人到家里做客,你一直问你吃东西吗喝水吗?而不是直接把东西拿出来或者把茶泡好!

曹菲没说话,被他的不解风情和自己的喜欢凝噎住了。

她的嘴像机关枪一样叭叭个不停,不是怕自己尴尬,而是怕他尴尬,这份舍己为人的喜欢,他能理解吗?

理科生,在苏姗的话中就是直脑癌,未来基本都是IT男,上格子衫下牛仔裤脚蹬板鞋,看着阳光爽朗,时间久了,个个变秃头!

这样一想,她觉得有些好笑,抬眸看了一眼张争光,黑上衣黑裤子,他长大了穿西装一定不别扭。

又使劲一想,想不来张争光做IT男的模样。

正准备继续使劲想,她肩膀一暖,张争光的黑衬衫落在了自己身上。

她用一种以看稀奇件的眼神看着眼张争光,心里莫名就甜了。行动派总归比语言派好,身体能实打实的受惠!

莫名,她脑子就想到了刘昕时,他希望她幸福,那她自责什么后悔什么,此时此刻,她应该做一个正常的少女,喜欢了就表达,开心了就笑。

“要不要去看书?”张争光问。

又来了!

曹菲对这种带问句的话,很不感冒和理解,首先她是一个没说先做的人,如果这话从她嘴里说出来,会变成陈述句一起去看书吧,而不是疑问句要不要看书?

“我们一起去看书吧!”

——

张争光家的书,可真多啊!

假若苏姗在这里,肯定会说,“哇,你家书多的可以开书店了,你做老板我做老板娘……”

想着摇了摇头,她怎么什么都能想到苏姗,还老板老板娘?不不不!

大环境影响人。

曹菲觉得自己在南镇呆了一年,性格变的开朗了些,或者说变得更贴近最原始的自己,苏姗就挺像以前的她。

老板娘?呵呵!怎么想得出来?看着手中的《老板娘她是千亿富婆》,曹菲低低笑出了声。

“你好像变了?怪怪的!”

嗯?

“变得爱笑,怪可爱的!”

曹菲听他用一本正经的语气,同她说最初级的土味情话,愣神地看着,把书放回书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