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奶茶与突然

“叮咚~”

废宅大王:“我想喝奶茶了,准备下楼去买,你们谁要帮忙带一杯的?”

聊天群内,一个顶着金毛犬头像的ID突然弹出消息。

寬:“1”

小生不胜酒力:“1”

初见:“1”

糊涂涂:“1”

林允儿低头看见鞋:“1”

……

一连串的回复冒了出来。

大概过了没多久,一个长相帅气的男人提了一大袋子的奶茶走了过来。

他左手提着鼓胀的奶茶袋,右手正把歪斜的黑色口罩拽到鼻梁上方。

“奶茶到了!过来领一下!”

塑料包装的哗啦声惊醒了昏昏欲睡的办公区。

最先走过来的是财务部的金美淑,玫红色美甲在日光灯下闪着细碎的光。

她接过奶茶时特意用小拇指勾了一下对方的手腕,镜片后的眼睛弯成月牙,“康桑密达~”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韩元递给了他。

“没事,反正也是顺手。”男人接过钞票,抿了抿嘴。

他微微后退半步,“那个……没事我就先回……”

“欸!先别着急嘛!你是哪个部门的?怎么没见过你?”

金美淑突然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似乎想要拉近彼此的距离,身子也微微向男人倾斜。

“要不要回头有时间一块吃个饭?”

“毕竟都是同事嘛!”金美淑笑眯眯地说道。

她的眼睛微微眯起,眼角泛起几道细细的鱼尾纹。

青年不着痕迹地退后半步,后腰撞上饮水机的塑料桶,发出沉闷的空响。

“呃,不了,我还有事我就先走了!”男人挑了挑眉,眼中闪过一丝不自然,眉头微微皱起,语速加快,说完便匆匆迈出脚步。

“别啊!这奶茶我都请了。”

“啧,可惜了。”金美淑砸吧砸吧嘴,看着远去的背影,轻轻地摇了摇头。

随后,她清了清嗓子,脸上重新挤出笑容,朝着众人说道:“都过来拿吧,今天的奶茶我请了。”

“话说,那个至安!你认识刚才那个帅哥吗?感觉你们这些小年轻应该私底下都会有交流的吧?”

女人将目光投向角落一个面无表情的年轻女生,提高音量喊道,声音在嘈杂的办公室里回荡。

李至安蜷缩在转椅上,穿着一件洗得泛白的深灰色棉质T恤,领口因反复拉扯而微微变形,下摆皱巴巴地塞进泛白的牛仔裤里。

“不认识。”她的声音像生锈的铁链,连带垂落的刘海都跟着轻颤。

“啧,可惜了。”中年女人目露惋惜之色。

“欸!金姐,你问她干啥,她能和公司里谁熟?”旁边的同事戳了戳她,撇了撇嘴,小声地说道。

“刚才那男生,我看着眼熟!”同事压低声音,脸上带着一丝神秘,凑近金美淑的耳边说道,眼神中透着一丝得意。

“哦?谁?”中年女人立马来了兴趣,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身体微微前倾,脸上写满了好奇,急切地想要知道答案。

“啧,感觉好像是楼下奶茶店的服务员,我前几天还见过呢!”那个同事饶有兴致地说道。

她压低的嗓音里带着蜜糖般的黏稠。

“啊?合着他是来卖奶茶的?”

“啧!挺有一手的啊!”

“可不是嘛!”

……

李至安并不理会对面两个女人的谈话,只是低着头。

直到最后一声塑料包装的窸窣消失,李至安这才起身走向空荡荡的桌子,从残余的纸袋中抽出一杯奶茶。

杯壁凝结的水珠沿着她手腕骨节滑落,没入袖口。

她的目光在人群中转悠了一会儿,然后将奶茶藏进怀里。

只不过,她朝着刚才男人离开的方向望了一眼。

……

李染走出写字楼时,正午阳光像融化的铁水浇在柏油路上。对面便利店门口的遮阳伞被晒得发烫,知了在行道树上发出刺耳的嗡鸣。

他扯了扯被汗水浸透的棉质口罩,后颈黏着的发梢随着快步行走甩出细小汗珠

他皱着眉头,用手拍了拍刚才被那个女人摸到的地方,脸上露出嫌弃的表情,似乎觉得有些晦气。

不知道为啥,他刚才感觉身上的汗毛都竖立起来了,浑身不自在。

李染就是刚才在群里发问的“废宅大王”,也是楼下奶茶店的兼职服务员。

他特意提前在那个群里潜水了一段时间,就是为了这一刻。

刚才卖出去三十五杯奶茶,半岛奶茶均价约为5000韩元/杯。

兼职服务员提成通常为销售额的 5%-10%,17500韩元就这么到手了。

虽然其实也不多,但他加的群也不少啊!每个群都来一波,还算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就是有点竭泽而渔。

不过没办法,谁让李染缺钱呢!房租都快到期了。

该死的,李染莫名其妙地就穿越到了半岛,人生地不熟的。

根据原身断断续续的记忆,只知道自己似乎是个编剧,父母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舅不疼姥不爱的。

勉强适应了现在的生活后,李染不得不做些兼职来填补金钱的缺口。

不知名编剧的微薄的收入可支撑不起来他在首尔的生活。

“该死!怎么突然提前了?”李染感受到手臂产生一种毛茸茸的感觉,脸色瞬间变得煞白,眼中满是惊恐。

他匆忙拿起手机发了一条语音,“店长nim,今天的销售任务完成了。我突然有点急事要处理,想请半天假!”

话音未落,他四处警惕地看了看,周围路过行人的脚步声“哒哒”作响,像是沉重的鼓点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迅速地跑向街道的一个角落。

角落里堆满了杂物,散发着一股陈旧的气味,混合着灰尘的味道,让他忍不住皱了皱鼻子。

没过一会儿,从角落里走出来一只浑身毛发金灿灿的金毛犬。

金毛犬伸着长长的舌头,粉色的舌头在空气中微微抖动,潮湿的鼻尖在燥热空气里抽动。

腐烂的香蕉皮混杂着外卖盒里泡菜汤的酸馊味直往鼻腔里钻,隔壁便利店关东煮的传来的香味倒是让他条件反射地咽了咽口水——狗类的嗅觉灵敏度无疑是让人又爱又恨的超能力。

金毛犬伸着舌头,看了看周围,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毛茸茸的爪子,眼神中透着一丝无奈,极为人性化地叹了一口气。

没错,这只金毛就是李染。

人嘛,一个月总会有那么两天身体是不舒服的。

而李染“不舒服”的方式很特别——他发现自己每个月都有那么两天变成狗。

狗,有很多种,疯狗、二狗、舔狗、野狗、走狗……

李染前世顶多被别人骂过是“李狗”,没想到有一天真会“言出法随”。

他一向自诩“出淤泥而不染”,他的名字也由来于此。

至于为啥不叫“李不染”,你别管!

之前的“变狗时间”还算固定,每个月的月末两天。李染也算是摸清了规律。

谁能想到,今天明明是月初,自己去送个奶茶的功夫,又突发异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