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研究的突破与不足

如果说本书在国民政府行政督察专员制度研究方面尚有某些建树与突破的话,那么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有些前人没有进行揭示和阐述或阐述比较粗略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这类问题包括:(1)行政督察专员制度的建立、划一和抗战时期的发展演变。(2)行政督察专员制度的时序性“流变”的原委始末、前因后果。(3)专署权责及治理结构的演变。(4)国民政府官僚群体的治政理念与技能。

第二,在前人相关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掘资料,拓展和深化了对专署不同阶段的各省情况研究。

第三,较为深入揭示了国民政府行政督察专员制度的深层历史内涵与矛盾,以此来透视现代转型时期省县治理体系建构的特征与缺陷。

本书也存在不足之处,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国民政府行政督察专员制度从1932年实行至1949年,而本书对1946年后的内容仅有简略提及。

第二,本书只完成了“纵”的研究。限于学力、精力,国民政府行政督察专员制度“横”的问题,如专署的日常运作机制、专署的财务与人事、专员群体结构等。相关资料,笔者已经整理完成,但如不拿出二三年时间沉下来进一步深入思考与打磨,难见真章。所以,笔者打算在五年内做出弥补。

第三,理论分析仍然相对薄弱。作者在研究中,搜集了不少资料,可以用来透视国民政府政制的核心与实质问题,在这方面本书做了一些工作,但还是有欠深入,争取以后能做出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