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教育需求方资金的供求分析

2010年10月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国家竞争力蓝皮书》,称我国国家竞争力由第73名上升至第17名,进步巨大,潜力无穷;与此同时,我国高端人才指数却仅为美国的1/12,高等教育指数不及欧盟的1/10,科教人才等核心竞争力与大国地位不相符合,结构性瓶颈凸显。显然,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否拥有足够的创新性人才将决定中国能否成为下一个崛起的全球性大国。

中国高端人才指数较低的原因之一在于教育资金的匮乏,原因之二在于教育效率不够理想。在教育市场化与收入分配不均的背景下,教育资金短缺的研究主体范围局限于教育供给方已经没有多大实际意义。尽管教育供给方资金越充裕,就越有可能给学生更多的转移支付,比如低价为学生提供更为良好的环境和服务,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奖助学金。但这种模式不能有效满足学生的需求量,并且行政性资金机制的较低效率往往遭人诟病。

高校教育收费对于家庭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对于贫困家庭来说要么会影响其是否接受高等教育的决策,要么会影响学生对专业或者学校的选择,前者一定而后者或许是一个对自己对社会而言低效的选择。因此,探讨教育需求方的资金短缺问题是关系到我国教育资金短缺中更有实际意义的问题。

那么究竟教育需求方资金的短缺如何衡量呢?从表象上来看,资金缺口总量=资金需求总量-资金供给总量。资金供给总量=社会转移支付总量+政府转移支付总量(包含学校转移支付总量)+家庭资金供给量;资金需求总量的计算方法可以抽象为两种,一种是“量出为入”法,即类似于将教育看成是一种消费,根据家庭的总体可预见性产出的一部分作为教育投入的上限;另一种是“量入为出”法,即完全将教育看成是一种投资行为,通过预测教育完结后未来收益的净现值来决定资金的需求总量。

以往的研究很少考虑资金工具的性质及其效率问题。本文认为教育需求方资金获得的工具性质与教育效率紧密相关。所谓资金工具的性质及其效率问题是指资金供给方对资金需求方有没有筛选作用,是事前筛选还是事后筛选?有没有激励约束作用、管理与干预作用或者增值服务作用?由下文的研究可见,转移支付类资金和交易类资金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资金,其对学生的筛选原理明显不同,对学生的激励约束效应不同。通过本著作以后章节的内容可以看到,相对于债性资金,分成制资金则将会有进一步的管理与干预作用、增值服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