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殖民主义与非洲社会变迁:以英属非洲殖民地为中心(1890-1960年)
- 李鹏涛
- 2813字
- 2024-11-02 21:06:53
第四节 殖民统治的内在悖论
殖民地国家对于非洲自然和人力资源的剥夺,引发广泛的社会变迁,这催生出殖民主义的内在悖论。由于这一悖论的持续存在,殖民地国家对于非洲社会的资本主义经济变革抱着一种矛盾心态。
一方面,它需要引导和推动殖民地经济社会变革,重新组织当地生产以满足帝国本土需求,并为殖民地国家提供税收来源。在这一过程中,殖民地国家促进了殖民地资本主义生产、交换和工资劳动的发展,而这些都推动了非洲社会变革,使其与帝国本土资本主义和世界经济联系起来。除西非沿海某些地区外,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的大部分地区都是在殖民时代被纳入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之中的,这主要是商业资本活动和非洲人对于市场刺激的自觉回应这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殖民地国家被用来创造并维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联结。殖民地国家最初的活动包括推动土著生产方式的变化,有时甚至不惜通过强制方式来进行。这所导致的结果是,小生产者开始被帝国本土资本所奴役。在西非以外的其他地区,非洲人商品生产遭到遏制,身体健康的非洲男性被招募从事工资劳动。传统商贩和商贸网络受到削弱,他们的地位被外来侨民的商业公司所取代。
为了重组非洲当地生产,殖民地国家通常运用强制手段迫使非洲人从事商品生产或者成为工资劳动力,常见形式有征收税赋、强迫劳动以及强制农作物生产。人头税或者“棚屋税”不只是为殖民地国家提供基本税收,也是为了刺激非洲人的金钱需求。控制非洲劳动力,并将其纳入可征税的经济活动之中,这是殖民地国家的中心任务之一。例如在坦噶尼喀和肯尼亚,德国和英国殖民者鼓励亚洲商人渗透到内陆地区,以刺激非洲当地人产生对于廉价进口产品的喜好,并逐渐开始熟悉金钱生活,从而打破非洲人的自给自足经济。[71]
另一方面,殖民地国家必须将殖民地经济社会变革限定在可控范围之内。欧洲人关于非洲社会的主导观念是欧洲统治者普遍相信,非洲社会是停滞不变的、“传统的”“原始”社会,而保护这一“传统”社会,无论是对于殖民统治,还是对于土著民众而言,都是十分必要的。殖民地国家具有明显的家长制特征,它认定自己懂得如何保护非洲土著民众的利益。相应地,殖民地国家意识到它自身利益与非洲土著人口以及帝国本土资产阶级的利益之间存在着严重冲突,而它必须扮演起冲突调和者的角色。殖民地国家的这一角色意味着包含着复杂的社会管理进程,而这取决于如下因素:当地经济和政治制度的特征;土著经济融入或者联结资本主义体系的具体过程;殖民地的白人移民数量;发现或者创造当地合作者;殖民地具体的财富积累方式和特定资源,这些因素主导着白人移民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72]
殖民地国家的劳动力政策明显表现出这一点。殖民统治确立后,殖民地国家更多需要依靠欧洲贸易公司、特许企业、矿业公司和侨民等来获取税收和财富,而这些欧洲资本的利润依赖于充足而廉价的非洲劳动力供应。然而,直至“二战”前后,殖民地国家一直不希望非洲劳动力彻底实现无产阶级化,而更愿意维持移民劳动体系。在新兴的城镇、矿山和港口码头,大量涌入的非洲移民劳动力仍旧保持着与乡村紧密的经济和社会联系。对于殖民地国家而言,移民劳动力体系在解决殖民地资本主义发展所需劳动力的同时,又将非洲劳动力的社会再生产成本转嫁给非洲农村家庭。[73]
殖民统治对于非洲资本主义变革的矛盾态度,同样也表现在农业生产领域,例如黄金海岸殖民当局对于非洲农民可可生产的态度。殖民当局意识到,非洲农民的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维持可可低廉价格的关键,因而采取措施保护传统土地所有制,维持移民劳动力体系,并且设立可可市场销售局,阻止非洲本土资本积累,遏制非洲农民内部的阶级分化,使其依附于欧洲资本所控制的市场体系。[74]
正是由于这一能力限制,殖民当局在社会管理方面极为谨慎。英、法两国取缔了殖民地原有的奴隶制。例如,当19世纪中叶英国兼并拉各斯时,英国人认为个人财产权是经济进步的关键。[75]然而在19世纪末新获得的很多殖民地,殖民政府在很多年里仍然容忍奴隶制,因为立即释放奴隶将会导致酋长经济和社会地位受到削弱,并且将加剧劳动力短缺问题。在瓜分非洲之后,英国人和当地非洲人更愿意在农村酋长的监管下维持家庭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因为担心贫穷农民卖光土地之后沦为城镇无产阶级,或者甚至沦为无业游民。在英属西非这样的非洲小农占主导地位的殖民地,维持现存土地所有制的另一原因是,这符合树科作物种植的大规模投资需求,黄金海岸尤其如此,它很快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可可生产国。这不仅有利于阿肯人(Akan)的小农经济,而且有利于提高政府关税收入以及欧洲商人利润。阿肯人的土地所有制度获得殖民地法庭的认可,保护树木种植者对于树木及其果实的所有权,至少是种植者在世期间。[76]
欧洲殖民者通过获取自然资源以及生产用于出口的经济作物,使得非洲殖民地在经济上是可行的。为达到这一目标,殖民地政府鼓励或者强制非洲人从事工资劳动或者经济作物农业,究竟采用何种制度,取决于是否存在白人移民群体、主要经济财富来源。在这一体制中,非洲人也将支付税收,从而为殖民统治买单。在政治方面,殖民政府尽可能通过“传统”权威来统治非洲人,这在财政上是适宜的,并且殖民者认定这在文化上是合法的,因为能够保护非洲人免受令人困惑的现代性的影响。
殖民地国家面临着一项双重任务,既要将土著非洲人融入殖民地社会,同时也要在一定程度上将他们排斥在外。[77]对于殖民地国家来说,西化的非洲精英要比“野蛮的土著”(Raw Native)更让他们感到恐惧。塞西尔·罗得斯主张“所有文明人一律平等”,而这些非洲精英对“文明”的界定提出挑战。[78]譬如,1930年南罗得西亚政府颁布《土地使用法案》(Land Apportionment Act),其中创立了土著购买地区。法案规定“保留地”土地不得买卖,因为这些土地是由政府划出来专门满足保留地居民利益的。在土著购买地,非洲土著可以从政府手中购置土地。殖民政府之所以推出这一法案,正是因为土著保留地内部的分化,一些数量极少的非洲新兴阶层,他们逐渐积累起财富,要求购买属于自己的产权土地。这些“进步”农民无法找到合适土地,保留地内部的内在“土地所有权不稳”阻碍了他们的发展,并且受到“酋长和首领的限制”,以及“部落土著的偏见”的限制。土著购买地的规模是“单个”家庭农场面积,面积足以让一家人舒适地生活,但不足以同欧洲人竞争。这折射出殖民地国家在面对非洲精英时所表现出的矛盾心态。在整个非洲殖民地,欧洲殖民官员以“文明使命”以及针对非洲人的“家长”责任来为自己的统治权力辩护。“文明使命”应当扩展到非洲人,但是不能危及殖民地种族秩序。南罗得西亚的殖民官员试图回避这一悖论,主要通过维持购买地区作为“现代”或者“文明”农业“飞地”,建立这些“飞地”与其说是为了促进非洲中产阶级农民的发展,不如说是为了给“先进的土著”在地理上创造单独的家园。殖民地国家并未给这些单个的非洲农场主提供扶持,他们只能依赖自身实现发展。结果是,非洲小农场直至“二战”后一直发展十分缓慢。[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