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诚直论:上海市语文学科德育基地的思考与实践
- 陈军主编
- 7094字
- 2021-06-18 11:03:27
上海市市北中学 程夕琦

作者介绍
在多年的工作中,我的语文教学观逐步成型。首先重反思,反思是对现状的不断要求,逼迫自我走出舒适区,避免复读。对内打磨课程,每一轮新教程,即使教材课文不变,但我会要求自我改进或重新设计一半比例左右的课程内容。让真正有心得的课程沉淀下来。对外参与各类活动,听各级各类公开课,撰写论文,参加教学比赛等,借助实践打磨自己,积累思考与经验。其次找核心,我以陈军老师的“学友”思想为核心,阐发形成“以学为友,以友为学”的教学实践内容,把握学生的学情,因材施教,创建“班级论语群学”课程,引领学生深入研学,自学自研自教自育,形成了启发引领学生自我发展的教学风格。最后拓视野,我认为想要教好语文,很多功夫在课外,不仅在别人的课堂里、书里、言行里、思想里,甚至还在语文科学之外。我力求对历史、哲学等文史哲范畴领域有所学习,还对政治、宗教、经济、科技、信息技术等学科知识有所关注。我认为,只有较全面的知识视野,了解当下时代的发展状态,才能更好地走进课堂。
《〈新序〉二则》的理解与解读
课文《〈新序〉二则》选录《延陵季子将西聘晋》与《子罕不受玉》二则经典历史故事,与课文《廉颇蔺相如列传》《谏太宗十思疏》和《训俭示康》构成单元,以“中华传统美德”为主题,四篇课文分别侧重一项或几项美德内容教导学生。《〈新序〉二则》
第一则《延陵季子将西聘晋》即“子罕挂剑”之典故,教参及所见参考书目都以“诚信”为主题,《子罕不受玉》则以“廉洁”为主题。这些分析都言之有理,我在前几轮授课过程中照本宣科,学生也毫无疑问。但是这一次授课,分别读出了新的理解与解读。
《延陵季子将西聘晋》
读《延陵季子将西聘晋》,总觉得短短一则小故事,疑点甚多,用流行的话说,季子的行为很让人“纠结”。他既然愿意把剑送给徐君,为何不早早送上?季子最后竟把剑挂在树上,就算完成了送剑的行为吗?徐君已死,季子固守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的诺言,这种诚信与一般意义上的诚信有什么差别?
我们首先要搞清“诚信”观点从何而来,此说依据为何?通读全文,“诚”与“信”
两字没有直接出现,“诚信说”的依据是从“心许之”和“伪心”两处来,前者是季子对徐君“欲之”的回应,后者是对季子行为的分析。两字都与“心”有关,故有“信守对自己的承诺”的解释(《新标准语文文言文课课练阅读指要》),进而引出“诚信说”。
“诚,信也。”“信,诚也。”《说文解字》中“诚”“信”两字互释,幸有段玉裁在“信”字后有补注曰:“在人言则无不信者。故从人言。”揭示了“诚信”与“人”“言”的根本关系。“人”有自我、他人两分,而只有加上“言”的外露才有“信”的评定。
季子的诚信理应是对“徐君”的,但因为季子并未对徐君这个“他人”有过“言”,使得季子诚信中“言”与“人”的一环似乎显得黯淡,但恰恰是这一特殊情况,季子的诚信转化成了对己言,“人”与“言”的两端都转移到了自己身上,季子的无言之信——“ 对自己守诺言”比起“有言之信”更周全可贵。
若是季子与徐君有过约定,那“诚信说”无疑会更加有说服力,可惜的是季子恰恰没有对徐君做过任何口头承诺。“口头承诺”对人的品质要求低于“实际行动”,约定可以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解除,只要合情合理,人们也不会产生非议。季子既然能够做到更高层面的“实际行动”——“不伪心”,为何不在当时就承诺徐君“赠剑”一事呢?解读的关键在于“为有上国之使,未献也”一句,此处课本有注释,上国:
春秋时对中原各诸侯国的称呼。是相对于吴、楚等僻居东南之国而言的。或以为‘上国’
指宋、卫、陈、郑等,不包括晋在内。”这个注释的两说区别点在于:晋国是否属于“上国”之列。这一解释结合之后“使”的解释才是关键。“使”若释为“使者”,“上国”则按第二说,此处即解释为“(因为)在场的有其他中原诸侯国的使者(不包括晋),(季子不方便进献宝剑)没有进献。”假如把“使”看作其外交出访工作的意思,那么“上国”则只能采取第一说,实际就是对“晋”作为中原之国的敬称,翻译为“季子因为有出使上国(晋国)的使命,(所以)没有进献。”此说与前说有本质的不同,它把宝剑与出使这一行为紧密联系起来了。
季子所处的春秋时期,剑实际都是青铜剑,我们今天概念中的作为武器的铁剑是战国后期随着铁器的兴起才逐步出现的。而直到西汉以后,铁制兵器才完全取代青铜兵器,青铜剑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故青铜剑主要不是用来杀敌,而是用来表示身份。《周礼·考工记》中就记载着不同士阶层所配的剑制式各有不同,有“上制上士”“中制中士”之说。季札携带的宝剑,当是其地位身份的象征,也是辨识其为吴国使臣的标志,古代通讯交流不发达,用一些普通人无法企及的事物来区分身份,是一种很有效的方式。直到民国时期,蒋介石还对黄埔毕业生赠送“中正剑”笼络人心,可见剑在中国文化体系中有重要的象征意义。故季子的宝剑是其“西聘晋”这一使命的关键,当时自然不能献。等季子出使完毕,宝剑辨识身份的作用变得次要了,无论是徐国还是吴国,季子都无须借宝剑来自证,故可献剑。
上述的分析实际上只解释了“未献”,而未解释“不诺”。季子拜访徐君时,完全有各种机会来告诉徐君“许之”的心意,可他为何不言呢?从“言必信”的角度看,无言必无信,季子不诺,故取消了“言信”的基础。
宝剑是季子“西聘晋”的信物,不能不持,但出使是否顺利,是否会有变数,皆是未知,故不许诺是从当时实际情况出发作出的最恰当选择。倘若许下诺言而实现不了,反而使德行有损,徐君有忧,不许没有把握的诺言,恰恰是出于诚信的考虑,是一个实事求是、正直诚恳的素养体现。
当季子归来后发现徐君已逝,这又是一处考验其君子德行之处。按常理看,当事人双方一方不在,约定及其他关系也自然消逝了。季子依旧坚持本心,即“不违心”,把宝剑挂在徐君之墓旁树上。
季子的承诺,超越了一般诚信要求,是古人对于自我内心建构的一个过程。他把普通意义上的人与人关系上的诚信,转化为“过去之我”与“当下之我”的关系上的诚信,这是君子的内省,是德行的彰显。而这两个自我,都是受季子道德内心修养指导的行动,才有了我们今天“季子挂剑”的美谈。
《子罕不受玉》
《子罕不受玉》的故事在《左传》中亦有记载,情节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左传》还补充了故事后续环节:(子罕)“……不若人有其宝。”(宋人)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我们一般都关注子罕不受玉这个行为过程,而忽视了《左传》的完整叙事及《新序》叙事之后议论部分。从“故宋国之长者曰”的赞叹与议论开始,观“宋人”的言论,似乎不是一个行贿者,他没有提出什么回报和要求,其献玉的原因在于自己的身份低微,担心怀璧其罪。而子罕也竟“收”下了玉,最后为“宋人”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处理方式。此二人言行固然可以体现子罕之廉洁,但不免让人赞叹宋人与子罕各自对于事物的认知与行为方式的高低。《新序》中亦有“其知弥精,其取弥精。其知弥粗,其取弥粗。”的句子,在赞叹子罕不贪之余,分明也点到了“知”(认知)的问题。以认知作为本则语段的思考新角度,应当可行。《新序》之后的议论很有意味:“今以百金与抟黍以示儿子,儿子必取抟黍矣;以和氏之璧与百金以示鄙人,鄙人必取百金矣;以和氏之璧与道德之至言,以示贤者,贤者必取至言矣。”这里提出了四项可取之物:抟黍(黄鹂鸟)、百金(百两黄金)、和氏璧、道德至言。但是只提到了三类选取之人:儿子(婴儿)、鄙人(鄙俗之人)、贤者,并没有构成一一对应的关系。
刘向没有提及和氏璧的选择者,但《廉颇蔺相如列传》课文中,恰好围绕“和氏璧”展开,秦赵之君是否就是和氏璧的选择者呢?我以此提问学生:倘若不涉及道德、法律等问题,这四项任你选择,你会选哪个?
为了更为直观,我做了一个粗略的比较。百金折算成人民币大概有百万之巨,而和氏璧的价值从秦王许诺的“十五城”来看,折算成一亿元只少不多,两者起码有百倍的差异。其余两项十分明显,黄鹂鸟也可以看成是自己心爱的事物,道德至言便是极富启发性、感召性的言语。学生选择百金和和氏璧的人数占了多数,有部分同学选择道德至言,没有人选黄鹂鸟。
选择百金的认为有了钱财,自然买的下“黄鹂鸟”,而选择“和氏璧”的更是认为可以买得前两者。可事实真是如此么?它们的关系是能够一个个包含递推的吗?关键在于对“和氏璧”的理解上,《廉蔺列传》中缪贤曾说自己有罪,他的罪名其实就是“私藏和氏璧”,被赵王发现并收缴。缪贤持不了和氏璧,赵王也不过是暂时拥有,和氏璧最终归入秦国。从经济学角度看,和氏璧无法与任何物品进行交易,因为没有对等物,而且和氏璧象征君权,具有无形价值。文中的“和氏璧”其实是指无价之宝。
《百万英镑》是马克·吐温的经典讽刺小说,那张“百万英镑”支票从出现到最终小说结束也没有花出去,看似美满的结局实则饱含了马克·吐温对资本时代人性对于金钱的崇拜。小说中主角违背交易规则不花钱,因为人们都对“百万英镑”有极高认可,它背后是英国国家信誉作担保,也是最高的信用物。这里的“百万英镑”就类似于“和氏璧”,故“和氏璧”必然只是诸侯依靠手段争夺而易主,结局也必然归入最后胜利者的手中,而能够选择“和氏璧”之类的珍宝,只能是权贵豪强、帝王将相。
道德至言看似无用,不能让你丰衣足食,更不能让你获得他人的仰慕,但他可以让你获得内心极大的宁静,它是一箪食一瓢饮的颜回之乐,也是以道处富贵的仁德。进而我们可以理解《左传》中季子所做的选择,这不仅仅是廉洁,更是一种认知。
宋人无法拿着贵重的宝玉越乡里,唯有子罕出面,方能帮把宝玉卖了换钱,宋人拿着钱财高高兴兴地回去了,二人各自选择了自己认知层面的事物,皆大欢喜。
这里的知,不是智力也不是知识,而是大智慧。从婴儿到普通人到成人中的贤者,是一个不断向上,由人的动物性到人的价值性最后上升到人的道德性的过程,是人发展欲望、满足欲望、控制欲望到最后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升华。大多数人一生都只能在第一、第二项中上选择,第三项属于一部分特定的人群,唯有真正的贤者,才能看清功名利禄,放弃不恰当的选择,发现并选择具有最高价值的智慧道德至言。
《〈新序〉二则》课堂教学实录
师:初读两个小故事,觉得很简单,仔细一想,好像还是有点问题。为什么要解读为诚信?这个解读我总觉得不够尽善尽美,我们今天从这个问题入手来探讨一下。我们先来看一下《说文解字》两个字条的解释。
【PPT: 诚,信也。从言,成声。信,诚也。从人从言。】
师:“诚”和“信”两个字的解释是互证的,我想问问大家,“从言,从人从言。”
这个“从”怎么理解?
生:我觉得“从”有跟随的意思,引申义为依照。诚信就是要依照说出来的话,说出来的声音,以及依照人之前做的那种承诺,然后去施行才可以叫诚信。
师:好的。“从……”是《说文解字》的特点,“从”后的内容一种叫声符,一种叫形符。那么,诚信既然要从言的话,延陵季子挂剑,他从头至尾没有对徐君许过诺言,这种无言的过程,可以算一种诚信吗?
生:我觉得诺言是向别人许下的诺言,如果你许下了诺言,对别人和自己都做到诚信,不辜负别人也就不辜负自己,所以我觉得这种无言也是一种诚信。
师:季子他能够做到无言之诚信,季子为什么当时不许诺一下:“徐君,我答应你,等我回来之后再把宝剑给你。”
生:因为他在没有做到这件事之前,在未来有很多未知性。如果他许诺了,但后来并没有做到,就辜负了自己的内心,也辜负了徐君的期望,所以他不说,之后实现了这个诺言,反而有更好的效果。
师:这篇文章从头至尾并没有出现诚或信这两个字,反而季子在文中明确地表述了自己的行为是另外一种品质,“爱剑伪心廉者不为也”,说自己是“廉者”。我们先看这个廉。
【PPT :廉,仄也。力兼切。(段玉裁注)廉之言敛也。堂之边曰廉。堂边皆如其高。堂边有隅有棱。故曰廉。廉,隅也。又曰。廉,棱也。】
师:“廉”最早就是墙角一条棱线。所以廉的本意是正和直。我们再来看第二个补充信息。廉和信有区别,《管子·牧民》讲,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五常:仁义礼智信。孔子最早只提出仁义礼,孟子增加了智,至董仲舒把“信”
提升到了五常之一。
师:我把“廉”称为廉直。那怎么用这两个概念去解读这篇文章?
生:他评价自己叫廉者,证明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刚正和正直的,他当时在自己心里许诺过以后,就告诉自己一定要去实现自己的诺言,这其实是一种直的表现,我认为这也是一种信表现。
师:你再说说诚信跟廉有什么关联?
生:我觉得廉直是一个人内在心理的体现,他自己要做到廉直,然后表现出来的是人性的一种行为。
生:我觉得廉直主要是从国家的层面来看,延陵季子作为一个使者出使,展现的是吴国的国风。
师:我想不管是诚信说,还是廉直说,评价一篇课文,它必然是很丰富的,一开始我觉得诚信不够完善,现在加上廉直。做一个结合,叫“诚直”。我是读了我们陈校长的《诚直论》后有所体会,他是这样说的:“诚是性的一种内核,而直是性的一种表现,诚是人的根源特质,而直是人的一种行为特征。”【 PPT 同】
师:因为“廉”在我们的语言文本中发生了一种转移,所以今天“诚信”说得多,“廉直”可能被忽略了。我们来看第二篇,提炼出“知和取”的一个问题。我增加一个要求,把“不贪”放在一起讨论,我们能得出什么样的解读?
生:不贪和取有关联,不贪并不是一种不取,而是一种有度的取,其知弥精,其取弥精,体现了一个人眼界的高低,取是一种境界的深浅,眼界比较低的人境界也比较浅,取的那些东西就是比较物质的,像宝玉之类的。但境界高的人眼界就高,所以活得比较简单,不贪,在实现自己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后,在物质上他就取得少,但在精神上就很富裕。
生:我觉得在智、取和不贪三者里面,它们都是可以互相联系的。首先智是决定取或不取的一个关键要素。不取大于不贪,不取不是说我完全不要。不贪的话可以解释有两个含义,一个是一种你不正当的行为,不属于你的东西你去拿它。第二种就是像同学刚刚讲的,就是拿够了,你觉得这个可以了,然后就克制住自己不要再拿,但是不取的话,我觉得从是非观上面就很清楚地去摒弃那个东西,觉得不属于自己的,他根本就不会生出这个欲望,不会想要取,所以我觉得这个智是更高的一个层次,比不贪要更加难做好。
师:我们来看一下89 页注释有一句话,说此事在《左传》中也有记载,再看88页注释一中讲的一句话:《新序》这个内容所记史实与其他历史资料部分内容是有不同的,我们来看看什么叫有不同。
【PPT:《史记·吴太伯世家》季札之初使,北过徐君。徐君好季札剑,口弗敢言。
季札心知之,为使上国,未献。还至徐,徐君已死,于是乃解其宝剑,系之徐君冢树而去。从者曰:“徐君已死,尚谁予乎?”季子曰:“不然。始吾心已许之,岂以死倍吾心哉!”《左传》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其所。
师:左边这是宋人有得玉者在《左传》中的记载,内容和原文之间有差别。右边季子送剑在《史记》中的记载,我们讨论一下,在另外文本中,这两个故事与《新序》中的相比较,看一看刘向在写作过程中有没有什么意图想展示出来?
生:我觉得刘向在这两则中都有一定的自己的加工。《新序》二则“徐人佳而歌之”,写到别人对他的赞颂。然后在宋人献玉中,他又把子罕作为一个贤者来看待,所以我觉得他在文本的加工里面是更加突出地夸赞子罕的品质。
师:你的意思就是说刘向更侧重于把品质给提炼出来,好的。他看到了一个方面,还有吗?
生:我看到《左传》中就写了他后续的一个处理,就是让宋人卖玉得钱之后再返回乡里,这就体现了一个事情的两面性。如果子罕选择不受玉,他可能会给别人带来麻烦,所以我觉得《左传》比《新序》要更加全面地解决问题。
师:知道为什么他不受玉那个人会有麻烦,这就是所谓怀璧其罪。《左传》从叙事上更加全面,对于子罕这个人物的形象描写更加全面。但是《左传》中子罕还是拒绝了受玉,主旨上有没有发生偏移。
生:我觉得《史记》更加注重记事,而《新序》更加注重运用事件来表现作者想要表达一些道理。
师:《新序》意图非常明确,这点我们都发现了。在高似孙的《子略》这本书中就总结过,刘向写《新序》是正纪纲、迪教化、辨邪正、黜异端,以为汉规鉴。
师:既然一个故事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作用和解读,那我想,我们做一个小小的尝试,用我们今天的视角,重述这两个故事,再添加一个评论。你觉得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生:《宋人有得玉者》那篇,我觉得可以加上后续,我希望不光是子罕自身使别人觉得子罕这个人有好的品质,而是子罕将来会把自己的好的思想传播开来。把这个事情流传出去,让大家都去效仿他,像孔子一样,自身达到了一种圣人很高的境界,这样才是真正做到对社会有益。
师:我理解你的意思,子罕要走出去把自己的影响扩大一点,而不是被动地去接受。
生:对宋人有得玉者的评价,我会觉得每个人可能在每个阶段会按照自己的需求去取,比如说你是学生,你就会以知识为重,你在这些东西里面你会选择去选书。如果你现在温饱都没有解决,去追求像这种思想品德上的东西有点太高了。
师:他物质基础的已经足够了,所以再去取品德这一块。每个人会按照自己的需求去取,因为自己知道缺什么,这就是需求理论了。满足温饱之后再来解决道德问题。
师:好,这个问题我就谈一下,大家到时可以自己再谈论一下。好,我们今天关于《新序》二则的解读就到这里,课后这个作业大家今天完成。